《包公传(百家公案)》 第九十六回 赌钱论注禄判官

作者:钱塘散人
断云:

  致使郑强来地府,判将丘旺夙冤愆。
  井中枯骨因瞑目,雪洗方消复见天。

传说包拯守开封府时,东京城内有个赌钱人,姓丘名旺,年二十五,家道消乏,贫穷彻骨,至于衣不盖形,食不充口,忍饥受冻,日夕只怨注禄判官全不注禄与我,致有此贫难。一日被众人打弄云:“今有包相公,清镜如水,日判阳情,夜判阴事,追人便到,追鬼即来,何不去论这注禄判官?”丘旺依其说,即将纸一幅,写成状子,入府衙诉论:“注禄判官不与我注禄,以致饥寒无靠,乞相公差人迫理。”拯大怒,便道:“这汉子莫是心狂发颠?”令左右乱棒打出。旺但伏地不起,只得准他状子,令在外伺候。丘旺既出,拯问:“今日是哪个值堂?”郑强进前禀道:“今日是小人值堂。”拯吩咐云:“与你现钱一百贯省安家下,明日来领文引追人。”郑强领诺。

次日郑强去请文,强见名字是追注禄判官,郑强告相公:“不敢承受,乞差别人去。”拯发怒云:“你请了官钱,却不去追人,故来推托。若不去,大棒责你。”郑强又复相公:“这注禄判官是阴司之人,如何可追?”拯遂教他云:“你归家将白纸钱烧送土地,然后用麻索一条,祷祝自系,待气未绝却解下,妻儿不得哭,魂魄必入阴司,即可见注禄判官。”郑强没奈何,遂如其言,回转家中,与妻阿黄商议其事。妻云:“包相公所命,想是无事,只得依其行便了。”郑强嘱咐妻毕,烧却纸钱与土地已了,取一条麻绳于密室自缢而死。其妻即便解下,用被紧包住,待等醒来。有诗云:

  丘旺狂为自不才,却将诬状诉清台。
  当时不是包公计,谁救郑强目下灾?

果然郑强魂魄到阎王殿前,见牛头夜叉,郑强即声喏。夜叉问:“是何人?”郑强称:“是东京开封府包待制衙里公人,阳间有人论注禄判官,特差我来拘摄。”鬼使闻知,即便报复。

注禄判官出厅见强,强一一说及阳间丘旺告状事因。判官道:“非干我事,自是天曹官注他福禄,我只管阴司生死文簿。他是前生谋了一个客人,姓周名十一千贯钱本,见存文簿分明,说丘旺姓李名三十,身死再托化生在乞儿家,姓丘名旺,而今现世受此罪业。你急回阳间,我明日巳时自出阴间对理公事。”

道罢后,遂令一鬼使送之而回。良久,强忽醒人事。黄氏忙用滚汤与饮,强便平复如初,乃将见注禄判官之事一一与阿黄说知。妻甚喜。次日郑强遂入衙告云:“小人领公文往阴府见判官,道明日巳时定来对理此事。”拯笑云:“此的不虚。”令强在府外伺候。

次日巳时,拯正在厅堂判事,忽然阴风荡起,飞砂走石,有数个鬼使拥簇判官来到。强即忙通复:“判官已到。”拯闻得,慌忙迎接入衙中。相见礼毕,茶汤罢后,判官说及事因:“丘旺原在西京河南府开客店,害了一个客人,埋在店西枯井内,阴司自有文簿分明,故现世受此罪孽,非干判官不与注禄。

若是不来证明判官得知,彼将常怨我矣。”道罢后,即辞拯而去。

忽一阵黑风起处,俄然不见堂上书吏。见者无不惊异。拯便唤上丘旺,枷下狱根勘前谋杀人因。遂差人押丘旺去西京河南府,会问父老五十年前事。果有李三十在大巷内开客店,因死了一个客人,后走去不知下落。差人将言回复,包以再着公人去店后枯井内捞看,果有一堆骷骨。公吏取得枯骨,再押回府衙根勘。丘旺抵赖不得,一一招成案卷,遂将丘旺绑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