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律条公案》 执照类 娼妓从良照

作者:陈玉秀
吁天超拔事。蹇生不辰,卖落烟花。趁钱则龟妈受用,构祸则蚁命承当。思至伊门已经一十二载,扣偿伊债奚啻八百余金。不遂从良终无结果,恳天赐照主张,庶免生为万人妻,死作无夫鬼。为此街恩上告。

批曰:妓者沉酣脂粉,笼络勾栏,或一夕易一夫而含羞,解金扣带,笑吹银灯,良有由也。今某志欲从良,弃秦楼之风月,罢巫山之云雨,撤章台之杨柳,终身抑事一夫,此梦之觉而醉之醒者,合与执照,任其所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