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打出手造句

“大打出手”的解释

大打出手[dà dǎ chū shǒu] “大打出手”原是戏剧表演的术语;指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;同时与几个人对打;互相投掷、接踢武器的武打场面。现多形容野蛮地逞凶打人或互相争斗殴打(大:表示程度、规模之甚)。 许涤新《周总理战斗在重庆》:“国民党反动派发现了这一情况,气急败坏地大打出手,警察、宪兵、便衣、特务,纷纷出动。”
用“大打出手”造句 第11组

101、 就在场面拔刃张弩,愈演愈烈,就差大打出手之际终于有一名大乾峰的修者将那三人喝住。

102、 的古训,从不和人打架斗殴、使横撒泼、争勇斗狠的,动辙以拳腿相加、大打出手更是为君子所嗤之以鼻不屑置辩的。

103、 近日,台北市延平北路上一间便利商店,有2名男子只因为互看不顺眼,就在店里追逐互殴,甚至还拿起关东煮的盖子当武器,大打出手,把超商搞得一团乱。

104、 衬衫男从兜里掏出100块,塞到投币箱,“太小看人了,100块给你够不够?”说完就对着胡师傅大打出手,旁边一男子上前帮忙,并将其拖离驾驶位。

105、 可若是没有强力人物的话,各分家就会为了争夺主导权内耗不已,彼此之间视若寇仇,甚至不惜代价地拉来外援,大打出手,直到有一方臣服才算罢休。

106、 可是昨天上午,一对老邻居为了晾衣服这么点事情大打出手,咬手打脸脚踢都用上了。

107、 承泽与王辰差一点大打出手,在众人面前揭了玄阴宗的丑事,最终闹得不欢而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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