及不得一腳指的读音 及不得一腳指的意思

及不得一脚指 北齐 李幼廉 任 瀛州 长史,甚有吏才,遇事立办, 神武帝 高欢 深加慰勉,尝责他人说:“碎卿等诸人,作得 李长史 一脚指不!”见《北史·李幼廉传》。后以“及不得一脚指”喻相差甚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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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及不得一腳指”的读音

拼音读音
[jí bú dé yī jiǎo zhǐ]
汉字注音:
简繁字形:
及不得一脚指
是否常用:

“及不得一腳指”的意思

基本解释

基本解释

北齐李幼廉任瀛州长史,甚有吏才,遇事立办,神武帝高欢深加慰勉,尝责他人说:"碎卿等诸人,作得李长史一脚指不!"见《北史.李幼廉传》。后以"及不得一脚指"喻相差甚远。

网络解释

及不得一脚指

北齐 李幼廉 任 瀛州 长史,甚有吏才,遇事立办, 神武帝 高欢 深加慰勉,尝责他人说:“碎卿等诸人,作得 李长史 一脚指不!”见《北史·李幼廉传》。后以“及不得一脚指”喻相差甚远。

“及不得一腳指”的单字解释

】:1.达到:波及。普及。及格。目力所及。由表及里。将及十载。2.赶上:及时。及早。望尘莫及。3.比得上:论学习,我不及他。4.推及;顾及: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。攻其一点,不及其余。5.姓。6.用“及”连接的成分多在意义上有主次之分,主要的成分放在“及”的前面。
】:[bù]1.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他副词前面表示否定:不去。不能。不多。不经济。不一定。不很好。2.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法。不规则。3.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(答话的意思跟问题相反):他知道吗?——不,他不知道。4.用在句末表示疑问,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:他现在身体好不?5.用在动补结构中间,表示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:拿不动。做不好。装不下。看不出。6.“不”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词,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(常在前边加“什么”):什么累不累的,有工作就得做。什么钱不钱的,你喜欢就拿去。7.跟“就”搭用,表示选择:晚上他不是看书,就是写文章。8.a)在去声字前面,“不”字读阳平声,如“不会”、“不是”。b)动词“有”的否定式是“没有”,不是“不有”。[fǒu]相当于“否”
】:[dé]1.得到(跟“失”相对):取得。得益。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。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得些好处。2.演算产生结果:二三得六。五减一得四。3.适合:得用。得体。4.得意:自得。5.完成:饭得了。衣服还没有做得。6.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,表示同意或禁止:得,就这么办。得了,别说了。7.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,表示无可奈何:得,这一张又画坏了!8.助动词。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许可(多见于法令和公文):这笔钱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。9.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可能这样(多用于否定式):水渠昨天刚动手挖,没有三天不得完。[de]用在动词后面,表示动作已经完成(多见于早期白话):出得门来。[děi]1.助动词。需要:这个工程得三个月才能完。修这座水库得多少人力?2.“得”的否定是“无须”或“不用”,不说“不得”。3.助动词。表示揣测的必然:快下大雨了,要不快走,就得挨淋。4.舒服;满意:这个沙发坐着真得。
】:1.最小的正整数。见〖数字〗。2.表示同一:咱们是一家人。你们一路走。这不是一码事。3.表示另一:番茄一名西红柿。4.表示整个;全:一冬。一生。一路平安。一屋子人。一身的汗。5.表示专一:一心一意。6.表示动作是一次,或表示动作是短暂的,或表示动作是试试的。a)用在重叠的动词(多为单音)中间:歇一歇。笑一笑。让我闻一闻。b)用在动词之后,动量词之前:笑一声。看一眼。让我们商量一下。7.用在动词或动量词前面,表示先做某个动作(下文说明动作结果):一跳跳了过去。一脚把它踢开。他在旁边一站,再也不说什么。8.与“就”配合,表示两个动作紧接着发生:一请就来。一说就明白了。9.一旦;一经:一失足成千古恨。10.“一”字单用或在一词一句末尾念阴平,如“十一、一一得一”,在去声字前念阳平,如“一半、一共”,在阴平、阳平、上声字前念去声,如“一天、一年、一点”。本词典为简便起见,条目中的“一”字,都注阴平。11.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”。见〖工尺〗。
】:均同“”。
】:1.手指头:食指。五指。屈指。首屈一指。2.一个手指头的宽度叫“一指”,用来计算深浅宽窄等:下了三指雨。这双鞋大了一指。两指宽的纸条。3.(手指头、物体尖端)对着;向着:用手一指。时针正指十二点。4.(头发)直立:发指。5.指点:指导。指示。指出正确方向。有问题请您指出来。6.意思上指着:这不是指你说的,是指他的。7.指望;依靠:指靠。单指着一个人是不能把事情做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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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及不得一腳指的读音是:jí bú dé yī jiǎo zhǐ,及不得一腳指的意思:及不得一脚指 北齐 李幼廉 任 瀛州 长史,甚有吏才,遇事立办, 神武帝 高欢 深加慰勉,尝责他人说:“碎卿等诸人,作得 李长史 一脚指不!”见《北史·李幼廉传》。后以“及不得一脚指”喻相差甚远。